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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荆门市委认真学习贯彻“鄂纪励十二条”

发布时间:2019-10-28


近日,根据市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的通知》以及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要求,民盟荆门市委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以下简称“鄂纪励十二条”)。

 

民盟荆门市委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鄂纪励十二条”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学习内容。10月25日下午,在市委十八次扩大会上,专门集中组织学习了“鄂纪励十二条”《意见》、市纪委《通知》精神以及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要求,并对各基层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鄂纪励十二条”作出安排部署。在学习中,大家一致认为,《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鄂纪励十二条”正确把握严明纪律、严格执纪执法与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工作失误、激励担当尽责的关系,旨在切实营造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将针对全体盟员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确保学深学透,主要在三个方面做好结合文章。一是将学习贯彻“鄂纪励十二条”《意见》与当前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领导班子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然后结合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组织盟员通过集体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准确理解、把握《意见》的主要精神和现实意义。二是将学习贯彻“鄂纪励十二条”《意见》与“十进十建”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以推进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和网站、微信等媒体宣传多种方式,迅速掀起学习贯彻“鄂纪励十二条”热潮,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全体盟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三是将贯彻执行“鄂纪励十二条”纳入机关日常制度管理之中。严格执行《中共荆门市委统战部制度汇编》加强机关管理,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中,针对工作出现非故意过错,情节或后果不严重的加以容错纠偏、整改勘正。同时,大力弘扬正能量、积极宣传正面典型,不断加强新时期参政党自身建设,营造激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良好氛围,着力提升民主党派干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本领能力,教育引导广大盟员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创造属于新时代的新成绩,为推动荆门高质量发展多作贡献。(民盟荆门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