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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民盟代为颁发2位老盟员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发布时间:2019-09-26


9月20日,受民盟湖北省委委托,民盟咸宁市委员会代为颁发咸宁民盟盟员李起甫、蔡延春2位老盟员“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民盟咸宁市委专职副主委吴宏钧、民盟咸宁市委委员胡春弟等参与颁发纪念章。

该纪念章经民盟湖北省委上报民盟中央决定,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制定。据了解,该类民盟盟员的纪念章主要授予对象为建国前参加工作或建国以前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并为新中国建设发展事业做出一定贡献的现存世老盟员。咸宁民盟2位老盟员符合授予纪念章条件。


老盟员李起甫,男,湖北随州人,1923年2月出生,现年96岁,1949年1月参加工作,1952年1月加入民盟,曾担任咸宁学院医学院主任及副院长,为咸宁医学发展和咸宁医学院的建设发展做出许多积极贡献;


老盟员蔡延春,男,湖北咸宁人,1930年8月出生,现年89岁,1949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民盟,他参与编写《侵华日军在咸罪行录》,由中国楹联出版社出版;主编《咸安区永安中学校史》一书,一万多字,记叙永安中学从1901年创办至今历史,他立下遗嘱:去世后将自己一生藏书全部捐给咸安区永安中学。(民盟咸宁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