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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民盟湖北省委关于在全省各级盟组织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现阶段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信念。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全省盟员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切实承担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政治责任,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按照《民盟中央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民盟湖北省委关于全省各级民盟组织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在全省各级盟组织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是一项重大政治活动,有利于促进全省盟员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历史的选择、是前进的旗帜和方向;有利于促进全省盟员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利于增强全省盟员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动力和主观能力;有利于推动全省各级民盟组织和广大盟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助推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中建功立业。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着力抓好政治学习、增进政治共识、深化政治交接、尽到政治责任,动员和号召全省盟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共同理想信念、共同前进方向、共同奋斗目标,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坚持不懈为之奋斗。

二、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深入学习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的关于治国理政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二是深入学习湖北省第十次党代会和中共湖北省委十届三、四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决策部署上来。

三是深入学习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中国特色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伟大独创性、巨大的优越性,增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四是深入学习民盟盟章、盟史和盟的优良传统,深刻认识民盟作为参政党的性质、地位、职能和任务,传承老一辈的政治信念,弘扬老一辈的优良传统,增进思想共识,提高政治自觉,推进政治交接,加强自身建设。

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

一是坚持突出重点。学习实践活动以全省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代表人士为重点,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目标、任务的落实为落脚点,加强岗位实践、组织实践,做到政治清醒坚定、目标更加明确,共同投身于“五个湖北”建设。

二是坚持自我教育。坚持“自觉、自主、自为”的原则,围绕“入盟为什么、作为盟员的历史责任是什么、我为湖北做什么”,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通过认真思考和广泛讨论,自己解决问题,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坚持正面引导。突出思想引领,把握活动导向,充分展示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展示全省盟员积极履职尽责、团结奋进的良好形象。

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统筹部署。学习实践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民盟湖北省委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加以落实。全省各级民盟组织领导班子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带头宣讲辅导、撰写文章,扩大影响力,拓展受益面,在全省盟员中掀起学习热潮。

二要抓好载体,丰富实践活动形式。准确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题和“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内涵。通过报告宣讲、座谈研讨、征文演讲等形式,倡导理论联系实际、工作结合学习,推动全省盟员学深悟透,增强政治自觉性,提升道德水平,改进工作作风,自觉将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融入“中国梦”湖北篇的伟大实践。

三要搞好结合,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学习实践活动要与盟的思想建设相结合,与盟的组织建设相结合,与盟的作风建设相结合,与盟的队伍建设特别是年轻干部培养相结合,与进一步提高能力建设相结合,认真总结成功做法,充分运用鲜活经验,结合自身实际,体现自身特色,突出时代性、思想性和实践性。

四要创新形式,务求学习活动成效。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方法手段,不断丰富活动的内涵,形成广大盟员乐于参加、热情参与的局面。要及时掌握盟员思想态势,紧密结合盟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加强学习活动的针对性。要注重典型示范,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氛围,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把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使增进政治共识和提高履职实效相促进,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责,使“政治之花”结出“发展之果”。

全省各级民盟组织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向民盟湖北省委汇报。

 

民盟湖北省委员会

2013年12月30日